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门诊特殊慢性病的支付标准是什么呢
发布日期:2023-11-13 09:49 | 来源:bat365 |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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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付标准:1000元

肝硬化失代偿期

报销限额:8000元

报销比例:80%

脑出血后遗症(2年内)

报销限额:5000元

报销比例:80%

帕金森

报销限额:8000元

报销比例:80%

系统性红斑狼疮

报销限额:6000元

报销比例:80%

再生障碍性贫血

报销限额:5000元

报销比例:80%

病毒性肝炎干扰素治疗

报销限额:390000元

报销比例:80%

恶性肿瘤放化疗

报销限额:390000元

报销比例:85%

尿毒症患者血液(腹膜)透析

报销限额:390000元

报销比例:96%

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

报销限额:390000元

报销比例:95%

血友病抗凝血因子治疗

报销限额:390000元

报销比例:80%

肺动脉高压特殊药品治疗(动脉性和慢性血栓栓塞性)

报销限额:390000元

报销比例:80%